期货术语(一)2008/12/30 录入:engineer
商品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低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交易: 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某种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
保证金: 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结算: 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的资金清算。
交割: 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开仓: 开始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 ” 开仓 ” 或 ” 建立交易部位 ” 。
平仓: 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持仓量: 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持仓限额: 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规定的最高数额。
仓单: 是指交割仓库开出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撮合成交: 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
涨跌停板: 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强行平仓制度: 是指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客户持仓超出规定的持仓限额,因客户违规受到处罚的,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发生时,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
头寸: 一种市场约定。期货合约买方处于多头(买空)部位,期货合约卖方处于空头(卖空)部位。
基差: 同一商品当时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如不另行指出,一般是用近期期货合约月份来计算基差。
质押: 指会员提出申请并经交易所批准,将持有的权利凭证移交交易所占有,作为其履行交易保证金债务的担保行为。权利凭证质押仅限于交易保证金,但亏损、费用、税金等款项均须以货币资金结清。
逼仓: 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 “ 多逼空 “ 和 “ 空逼多 ” 两种方式。
升水: 1 )交易所条例所允许的,对高于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所支付的额外费用。 2) 指某一商品不同交割月份间的价格关系。当某月价格高于另一月份价格时,我们称较高价格月份对较低价格月份升水。 3 )当某一证券交易价格高于该证券面值时,亦称为升水或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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